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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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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保護育成條例
創
出版
對「東京都青少年
條例
改正案」反対意見書:表現規制の青少年
条例
改定に
出版
業界団体が反対声明!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太田
出版
對「東京都青少年
條例
改正案」反対意見書:920名の反対署名が集まりまし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青少年の保護育成に関する都道府県
条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條例
》,簡稱《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
》、《兩岸人民
條例
》、《兩岸關係
條例
》、《兩岸
條例
》,是中華民國在國家統一前為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即中国大陆)之間的民間各種往來而訂定的律例,於1992年9月18日起施行。
條例
名稱的「大陸地區」定位為「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大
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相關條例
《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相關
條例
》為一日本地方政府律法,1964年由東京都議會通過。立法目的主要為透過限制18歲以下青少年接觸有害的印刷刊物,從而使他們健康發展。此限制規定主要靠
出版
業界自行約束執行。此
條例
於2010年12月一片爭議聲中獲通過了修訂案,把「不健全圖書」的定義涵盖更多層面,給東京都廳更
出版物
出版
的概念。 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公布的《
出版
法》,使用了
出版
品的类似概念:“本法称
出版
品者,谓用机械或化学方法所引述,而供出售或散布之文书图画。”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
出版
管理
条例
》,将出版物定义为包括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以
出版
为主的生产或产业领域,称为出版业。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
出版
管理
条例
》禁止出版物包含「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內容,遊戲作為出版物亦是如此,所以不會如ESRB等分級制度那樣標示相關成人內容,還有成人分級。 唱工委音樂獎(CMIC Music Awards,縮寫為CMA)是由中國音像與數字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