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警政署国道公路警察局(National Highway Police Bureau, HPB),简称国道公路警察局、公路警察局、公警局,为中华民国内政部警政署附属警察机关,属中央政府四级机关,职司维护中华民国国道高速公路及经指定之部分台湾快速道路、台湾省道交通秩序和治安维护工作。
内政部警政署国道公路警察局 National Highway Police Bureau, National Police Agency,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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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所属部门 | 内政部警政署 |
员额 | 员警预算员额1457名(112年) |
年度预算额 | 新台币24.02亿元(112年) |
授权法源 | 内政部警政署国道公路警察局组织规程 |
主要官员 | |
局长 | 廖美铃( 三线三星) |
副局长 | 黄中华、 |
主任秘书 | 陈杏结(三线二星) |
联络信息 |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与内政部警政署国道公路警察局入口涵洞 | |
地址 | 243083 新北市泰山区黎明里半山雅70-2号 |
电话 | +886 2 2909-2564 |
网站 | www.hpb.npa.gov.tw |
机关沿革
- 1950年改组整编为台湾省公路局驻卫警察队。
- 1952年改组编制为台湾省公路警察队。
- 1970年扩大整编为台湾省公路警察大队。
- 1978年10月31日中山高速公路全线通车。1979年3月1日内政部警政署公路警察局成立,兼掌台湾省公路警察大队业务。
- 1999年7月1日本局配合办理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案,整并台湾省公路警察大队,负责国道、省道、快速道路交通与治安维护任务。
业务执掌
依《内政部警政署组织法》第6条及《内政部警政署国道公路警察局组织规程》第2条规定,国道公路警察局掌理下列事项:
- 交通秩序及道路设施(含桥梁、隧道)之安全维护。
- 违反公路交通管理事件之稽查取缔。
- 行车事故之处理。
- 行车旅客、货运之安全维护。
- 国道公路路权范围内违法案件之侦防与处理及违章事件之协助处理。
- 地磅、服务区与休息站等之交通秩序维护及稽查取缔。
- 经指定之快速公路行车安全秩序之维护。
- 其他有关协助国道公路法令推行及警察业务之规划、督导等事项。
组织[1]
- 局长
- 副局长
- 主任秘书
- 督训科
- 督察长
- 交通
各公路警察大队所属分(小)队及其管辖路线,分列如下:
机关首长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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