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不变

鄧小平於1984年提出的方針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五十年不变,是指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于1984年提出的方针,其内容包含“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以及香港现有之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等政策[1],被载于《中英联合声明第三条及附件一

出处

中国是信守自己的诺言的。我们说“五十年”,不是随随便便,感情冲动而讲的,是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和发展的需要。如果说本世纪内我们需要实行开放政策,那么在下世纪的前五十年内中国要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不能离开这个政策。
邓小平

纵使中华民国拥有大清英国签署的《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2],1984年,英国仍然选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中英联合声明》承诺英方于1997年7月1日移交香港主权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英联合声明第三条及附件一,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后将按照《基本法》确保香港实行一国两制资本主义制度,并拥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权利,而且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保持50年不变。

基本法第5条规定[3]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如此香港50年后会否继续实行一国两制与资本主义制度,拥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权利就成为问题。[4]

邓小平的解释

据香港《明报》报导,英国政府解密档案记载,邓小平曾向英国政府解释,50年期限是为了让中国大陆成为经济发达国,香港繁荣稳定有助中国大陆现代化,亦为了50年的台湾稳定,不想与台湾开战。

如果人们明白中国大陆政策背后的考虑,就不会误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对一国两制政策作出改变。邓又称,在50年后改变的机会只会更小,因为届时中国大陆和其他国家的经济已彼此依赖[5]

1984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表示[6]

我们在协议中说五十年不变,就是五十年不变。我们这一代不会变,下一代也不会变。到了五十年以后,大陆发展起来了,那时还会小里小气地处理这些问题吗?所以不要担心变,变不了。再说变也并不都是坏事,有的变是好事,问题是变什么。中国收回香港不就是一种变吗?所以不要笼统地说怕变。如果有什么要变,一定是变得更好,更有利于香港的繁荣和发展,而不会损害香港人的利益。这种变是值得大家欢迎的。如果有人说什么都不变,你们不要相信。我们总不能讲香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所有方式都是完美无缺的吧?即使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比较起来也各有优缺点。把香港引导到更健康的方面,不也是变吗?向这样的方面发展变化,香港人是会欢迎的,香港人自己会要求变,这是确定无疑的。

1990年1月,邓小平会见香港富商李嘉诚,在谈到香港一国两制时说[7]

不会变、不可能变、不是说短期不变,是长期不变……就是说五十年不变,五十年后更没有变的道理……

澳门

澳门前途问题谈判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提出了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原有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的方针。

同样地,《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条相应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以及“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等语。[8]

根据五十年不变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承诺香港回归澳门回归后,保持其原有制度不变的时间分别截至2047年6月30日、2049年12月19日,由此亦衍生出“2047年香港前途问题”、“2049年澳门前途问题”,并同时引申出一国两制是否有期限的争论。[9][10]

既有影响

香港土地契约续期

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已批出、决定、或续期的超越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年期的所有土地契约和与土地契约有关的一切权利,均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继续予以承认和保护。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二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后满期而没有续期权利的土地契约,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1997年7月15日公布的政策声明,没有续期权利的契约(不包括特殊用途契约),在期满时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权酌情决定续期50年而无须补缴地价,惟须每年缴纳租金,款额相当于有关土地应课差饷租值的3%;租金其后亦会随应课差饷的改变而调整。

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地政总署一直按上述的政策处理1997年后届满的契约之续期事宜,获根据原有契约条款续期的契约无须补缴地价,但须每年缴纳有关地段地租

故是否续期会考虑的,主要是经济社会相关因素,包括契约届满时地段是否需要作公共用途或原有契约是否出现严重违反地契的情况等,而不是基本法的规定问题。

同时现时续期或新批出的50年土地契约,年期均超越2047年。换言之,在新批出土地上,已经显示2047年并不是一个期限。

当然,由于大量现成的土地契约将于2047年到期,且继契价格未定,政府在适当时候需要作出安排以应对届时岀现的大量续期工作。但显然是不受五十年的影响[11]

香港特区政府认为,政府藉基本法第七条获赋予宪法权力和职能,可根据其土地政策管理和批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该项权力的有效期并无受到规限,亦不会在2047年届满。

特区政府指出,基本法第一百二十条所赋予的权利包括再行续期至超越2047年的权利。基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对特区政府自行立法解决待续期土地问题的授权是整体授权,并没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批出年期跨越2047年的契约的权力施加任何限制。

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土地续期(2047年)

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的土地使用权,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同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以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期限自口岸启用之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
国务院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管辖的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范围和土地使用期限的批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管辖的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范围和土地使用期限的批复》(国函〔2006〕132号)指出,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土地目前合同的使用期限,是自口岸启用之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经双方协商并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可提前终止土地使用权或者在租赁期满后续期[12]

香港法例第591章《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规定,该条例于2047年6月30日午夜12时期满失效,同租赁土地使用期限期满之日。如土地使用权提前终止或租赁在期满后续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公告,发布更新后的土地使用权或租赁期满的新日期,而本条例于该日期午夜12时期满失效。[13]

港区国安法

202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闭幕前,以全体委员162票同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简称《港区国安法》)条文。

港区国安法》在同日晚间11点公告后,列入香港《基本法》的附件三,正式生效。

中央可以透过国家安全委员会指导本地政府的方式以达到操作,而本地方面负责执行的港警权力则持续扩张。因为国安委不受香港的机构与组织(如立法会)监督,任务可以秘密进行且不用受到司法复核[14]

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将会赋予权限修改基本法中的政治制度[15],在《中英联合声明》中政治制度设计,是记载于《基本法》附件一、二上的条款,故该举动已经修改了现行制度,引发美国再度反弹,欧盟则表达忧虑[16]

2023年7月,《区议会(修订)条例》也进行调整,不过人才选择上相对广泛[17]

对五十年后前途的忧虑

香港

法律界

2012年末到2013年中,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就提出2047年后“一国两制”何去何从的问题,曾经在2013年5月接受《南华早报》采访时指出[18]

今后十五至二十年内,有必要讨论并解决香港在2047年之后的未来。

2019年,终审法院前法官烈显伦在接受南华早报的书面采访中表示[19]

支撑香港‘核心价值观’的普通法制度注定要在27年后到期……《基本法》没有任何机制可以让该制度延续至2047年6月30日以后。

本土派

2016年立法会选举香港众志热普城分别提出“民主自决”和“永续基本法、城邦自治”主张,希望可以就地解决2047年问题。

热血公民普罗政治学苑香港复兴会认为2047年问题牵涉香港的法治、国际投资、信贷能力、楼宇按揭和繁荣安定,包括认为土地契约私有产权系于资本主义制度[20], 并提出港人要争取以全民制宪或是永续基本法的方式,去解决2047年问题。

陈云根在《纽约时报》专栏写过关于2047年的问题,其后《南华早报》、《金融时报》、《华尔街日报》和《纽约时报》亦有报导。

综上,香港本土派普遍认为,2047年6月30日之后,所谓“一国两制”并不属于长期国策,所以《基本法》是会自动失效的,而且社会主义制度自动在香港实施,应该在这段还能操作的时间里,积极发动争取民主和独立的抗争。[21]

欧美政府

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以及加拿大外长已经就北京当局之拟定计划,对直接立《国安法》,而非让香港透过《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行为签发联合声明,表达严重关切[22],并指北京破坏“一国两制”原则,削弱香港自治[23]

英国

自香港主权移交以来,英国外交大臣每6个月向国会提交《香港问题半年报告》,说明《中英联合声明》在香港实施的情况[24][25]

1997年至2017年,半年报告书结论常是“香港一国两制没有问题”、“整体运作正常”等等。2019年后,措词越发强硬[26]

2020年7月1日,时任英国首相鲍里斯·约翰逊表示,中国制定并实施香港《国安法》明显严重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27]

“这损害了香港的高度自治,与香港《基本法》有直接冲突。该法威胁了《中英联合声明》保障的自由和权利。”

时任英国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同日说,中国强行推出香港版《国安法》的举动“明确、严重”违反了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并说,《港版国安法》经“仔细研究”,认定内容“侵犯香港自治”,对港人自由构成“直接威胁”。

对策

2021年1月29日,英国政府为支援遭压迫的香港人,放宽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申请入籍资格及签证通道[28]

作为反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香港特区政府也宣布不再承认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作为有效的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亦不会在香港获承认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29]

美国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美国国家安全会议发言人华森(Adrienne Watson)及多位关心人权的国会议员在香港回归25周年时相继发布声明,认为五十年不变变质[30]

其他

台湾香港协会理事长桑普指,民主制度从未有实现的可能性,台湾时评亦认为五十年不变不存在了,因为已经失败[31]

对五十年后不变的回应

香港

建制派

大部分建制派的立法会议员都认为2047的大限,是本土自决派制造出来的伪命题。[32]

香港前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在受访时,指香港的两制中不变是指经济制度[33],不过该观点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存在争议[34][35]

2016年10月,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香港电台的节目指[36]

基本法提出50年不变,初衷是考虑到港人利益,相信到2047年,中央亦同样会考虑港人利益。

但“届时是内地和香港的制度合一,还是继续一国两制,要看香港怎走未来30年的路”。

2017年5月,梁爱诗再度接受电台访问,认为2047年后香港的前途问题不可能重新讨论,只可跟随基本法,认为回归20年时忧虑是太早。[37]

2017年1月,前香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在专栏发表《跨越四七》的文章中,提及香港年轻人需要注意2047年前途问题。但是,他认为“五十年不变”只在其所在的第五条条款中出现,其作用只在该条款中,不会影响到其他条款的实施。[38]

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香港毋须视2047为大限。[39]他同年7月亦于《紫荆》杂志撰文,称2047年后香港一国两制不会变。[40]

特区政府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陈岳鹏在2016年12月14日的立法会会议上答复议员的提问时,引述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的演讲:

首先要坚定对“一国两制”事业的信心。最根本的理由有三条:第一条,“一国两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战略抉择而不是权宜之计,不会改变。第二条,“一国两制”有坚实的民意基础,是祖国内地和香港之间的最大公约数,不应改变。第三条,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的实践证明,“一国两制”是做得到、行得通的,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制度,没必要改变。过去,我们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实现了香港的顺利回归,保持了繁荣稳定,促进了祖国内地与香港的共同发展。未来,我们仍需坚持“一国两制”,继续发挥香港的独特作用。那些所谓中央要把香港“内地化”,甚至变“一国两制”为“一国一制”的说法,完全没有根据。广大的香港同胞是希望“一国两制”坚持下去的。“一国两制”对国家、对香港都最为有利,中央必定会坚定不移地贯彻下去,香港社会完全可以放心。
在香港社会各界欢迎晚宴上的演讲(2016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张德江

陈岳鹏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个事实是没有时限的。中国对香港的主权在回归50年后不会变,中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亦不会在回归50年后改变,因此并不存在《基本法》在2047年后失效的问题。

至于《基本法》第5条指“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这主要是为了明确肯定保持香港回归时“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而设,而不是为了给一国两制订定一个限期。[41]

2016年9月,时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认为2047年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会得到延续,认为不担心2047年后的香港。[42]

民意

香港中文大学在第九轮“香港民意与政治发展”调查中显示,近七成受访者“支持”香港2047年后仍“维持一国两制”。[43]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的教材认为,根据邓小平的五十年都没有变,五十年以后也就没有必要变的指示。

原则上,2047年、2049年以后港澳等地在经济与制度方面与现在相同,能保持高度自主[44]。但历任中共高层与特区领导人对“五十年不变”的定义都有不同的表述[45][46][47][48],现时亦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清楚列明香港于2047年以后的地位。

2018年3月3日,全国政协会议报告删除“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惯例提法;《香港苹果日报》批评称,五十年不变名存实亡。[49]

2019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谢春涛在回答媒体提问时指出,如果香港现行的制度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以及国家统一都有好处,“就没有改的理由”。重新肯定了五十年期限到了之后,仍要接续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不动摇。他就特定部分回应说:“但如果有些方面效果不好,恐怕又是另外一种情况。”[50]

2022年3月9日,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在北京开会,港区政协委员苏绍聪表示,会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指“一国两制”在50年后没有必要改变,如果方向正确,“一国两制”会继续下去,让在座委员呼吁港人不用忧虑和存疑。[51][52] [53]

2022年7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出席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第六届特区政府就职典礼,说“‘一国两制’是好制度,没有任何理由改变”,“必须长期坚持、贯彻”,中央相信一国两制是不会变、不能变[54]

习近平还提出今后必须延续和维护一国两制方针。[55][56][57]

7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此话明确了中央长期坚持“一国两制”这个好制度,无理由改变。[58][59]

2023年3月31日,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对于在北京拜会多个中央单位,包括与中共中央港澳办副主任王灵桂会面,表示多次会面均收到同样讯息,就是现行“一国两制”是好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确认香港还会继续保持本身的独特优势和特色,包括普通法制度。[60]

外交部

2022年,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宣称,履行完毕的中英联合声明早已经到期,但中方坚定继续“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大致方针,其执行情况英国无权置喙,并反对借由《香港问题半年报告》继续干涉内政[61]

参见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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