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绍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于绍良(1964年7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新闻工作者,生于河北省赞皇县,曾就读河北大学中文系,现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人民日报社社长。

生平

1984年从河北大学毕业后到新华社河北分社工作,历任社长助理、采编室主任、党组成员,1999年7月调入陕西分社,任副社长,2004年9月任社长。2008年12月调入新华社总社,任办公厅主任,2010年5月任人事局局长。2014年7月任新华社副社长、党组成员[1]

2016年2月29日,接替贺家铁,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2018年7月2日,接替吴靖平,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20年10月12日,任上海市委副书记[3],后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4]

2022年2月26日,任人民日报社总编辑[5]。2024年9月27日,任人民日报社社长[6]

2024年10月28日,卸任人民日报社总编辑一职,由前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建文接任[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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