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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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 (俄语:Соглашения об общих принципах для урегулирования вопросов между Союзом ССР и Китай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ой)[1] 十五条,简称中苏协定,1924年5月31日中国政府代表顾维钧和苏联政府代表加拉罕在北京签订。[2]自签字日起即生效力。附属条约中最重要的“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十一条同日订立,自签字日起即日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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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内容并没有落实,此时事实上独立的外蒙古于1924年11月24日建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另外,因为中东铁路问题,张作霖的中华民国东三省自治政府不承认《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苏联遂与张作霖订立《奉俄协定》。1925年3月18日,因直系倒台,《奉俄协定》获追认为附件。
1936年3月,苏联与蒙古人民共和国签订《苏蒙互助议定书》,实质上推翻了该协定。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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