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 (香港)
香港反腐败机构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廉政公署[2](英语: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缩写:ICAC,直译为“独立反腐败特派委员会”),简称“廉署”,香港市民一般俗称为“老廉”,廉记,于1974年2月15日根据《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现改名为《廉政公署条例》)成立的香港独立调查机构,香港主权移交前名叫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机构独立及直接向香港政府首长(香港回归前为香港总督,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负责的纪律部队及执法机构,以肃贪倡廉为目标,一直以来透过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的策略打击贪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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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廉政公署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廉政专员 ...
廉政公署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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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廉政公署标志 | |
廉政专员 | 胡英明 |
副廉政专员 兼执行处首长 | 丘树春 |
部门资讯 | |
成立日期 | 1974年2月15日 |
所属部门 | 法定独立机关,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
口号 | 香港 胜在有你同ICAC(2006年至11年,2014年至今) 香港 一直胜在有你同ICAC(2012年及13年) 廉洁香港 有你同ICAC(2004年) 合力打击 贪污绝迹(1998年至2001年) 香港 胜在有ICAC(1995年至1998年,2002年至04年) 守法规 重廉洁(2003年起出现于有关选举的广告中) 守法循规 维护廉洁选举(出现于2003年以前有关选举的广告中)[1] |
总部 | 香港香港岛东区北角渣华道303号廉政公署总部大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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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现雇有职员约一千四百多人,几乎全部以约聘形式受聘,其中逾半数职员已在廉政公署服务超过十年。[4]
廉政公署首长为“廉政专员”,属于非公务员类别的公职人员,薪酬相等于首长级薪级第8点(政策局常务次官职级)。执行处首长亦兼任副廉政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