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3年国事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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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3年国事诏书 (拉丁语:Sanctio Pragmatica)是神圣罗马皇帝查理六世于1713年4月19日颁布的国事诏书,目的是确保他的女儿玛丽亚·特蕾西亚继承哈布斯堡王朝世袭领地,其中包括奥地利大公国、匈牙利王国、波希米亚王国、米兰公国、那不勒斯王国、西西里王国和奥属尼德兰。
查理六世和皇后伊丽莎白·克里斯蒂娜没有生下男性继承人。1711年查理的哥哥约瑟夫一世死后,查理更成为了哈布斯堡王朝仅存的男性。约瑟夫的女儿玛丽亚·约瑟斐亚此时是推定继承人。这造成了两个问题:第一,根据1703年的《相互继承协定(英语:Mutual Pact of Succession)》,约瑟夫和查理同意在王朝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约瑟夫的女儿将优先于查理的女儿继承哈布斯堡的领地。尽管那个时候查理还没有生育,但这意味着如果随后他生不出男性继承人,继承权依然会落到哥哥约瑟夫一支。第二,由于帝国采用的萨利克法禁止女性继承遗产,查理六世需要采取非常措施以避免一场旷日持久的继承纠纷,因为其他宣称者将肯定质疑女性的继承权。[1]
查理六世最终成功说服诸侯们接受1713国事诏书,确保了1717年出生的长女玛丽亚·特蕾西亚的继承权。然而,1740年查理六世死后,法国支持的巴伐利亚公爵查理·阿尔伯特公开质疑她的继承权,并联合帝国其他诸侯发动了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战后,玛丽亚·特蕾西亚对哈布斯堡王朝领地的继承通过第二亚琛和约的签订得到确认。同时签订的菲森条约(英语:Treaty of Füssen)则确保了玛丽亚·特蕾西亚的丈夫弗朗茨一世当选为神圣罗马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