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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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新村(或称黎明社区)是位于台中市南屯区的官方社区,作为当时省府员工住宅及办公区,这里是台湾省政府兴建的第三个大型省府新市镇。范围东至黎明路二段、西至龙富路五段、南至公益路二段、北至市政南一路,紧邻七期重划区与单元二重划区。因过去省政府的规划,许多行政机关设于此区至今,包括经济部水利署、环境部环管署、国土测绘中心、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等。
黎明社区发展成熟,机能完善,拥有黎明国中、黎明国小等教育机构,围绕黎明路发展的黎明商圈也是台中市区的主要商圈之一,与公益路商圈相邻。因社区内有大量绿树林荫,环境清幽惬意,常被称为“台中的民生社区”[1] ,也使得许多电影取景于此。[2]
1956年,台湾省政府从台北市迁移到中兴新村,因此另一批台湾省政府所属机关也从台北市搬迁至台中市办公[3]。1972年,部分在台北的省府单位搬到台中火车站附近的干城营区,是黎明办公区的前身[4]。为寻找更适合的地点容纳众多省府单位,并且安置这些员工及眷属之居住问题,由台湾省政府社会处于1974年选定昔称“三厝农场”之南屯区黎明路二段西侧的土地(即现址),政府买下三厝周边的部分土地后,以集中居住的社区化方式来规划兴建员工住宅,并规划兴建黎明办公区。
黎明新村兴建工程于1973年11月5日由台湾省政府核定,同年11月7日筹组联合兴建小组,于1974年4月20日开工,期间受全球物价波动的影响,对施工原料上价格有所冲击,后经克服仍得以继续兴建,至1975年5月22日完工,命名“黎明新村”。黎明新村总户数共1,316户,总建坪29,900余坪[5],兴建基地总面积共计约41公顷。省府员工住宅先完工后,黎明办公区则于1976年开始兴建,其中先兴建廉明楼、勤政楼、自强楼及庄敬楼,并于1978年完工,至善楼则于1988年兴建。当时黎明办公区主要单位有台湾省政府水利局、地政处及环保处,办公区面积约十公顷[4]。
精省后,所有机关皆进行组织改造,原有省府单位全部“升格”为中央机关,包括台湾省政府水利局由水利处再改制成为经济部水利署外,多数机关变成只负责某项业务,例如台湾省环保处改制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境督察总队(今环境部环境管理署)、原省府地政处改制为内政部地政司中部办公室、原省府家庭计划研究所改制为行政院卫生署国民健康局(今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等等。另外,精省后黎明办公区也增加或移进许多新单位,如行政院中部联合服务中心,成立的新单位则是儿童局,而外交部中部办事处则是从台中市其他地区搬迁进驻。目前黎明办公区共有十九个单位,其中经济部水利署、环境部环境管理署是规模最大的单位[4]。
黎明新村兴建计划是以社区方向去设计,因此在自来水、雨水排水道、污水处理系统等管线设施,皆比照光复新村、中兴新村的管线设计模式下去施工,形成独自一体的系统化管线。在道路方面,是以干城街为主轴,呈棋盘状规划各街道交织,并且以干城街做 U 字形贯穿社区,与黎明路二段衔接。
文教方面,黎明国中与黎明国小相邻,可使国民教育学校皆位在同社区生活机能的范围上;邻近黎明新村的高中,则是位于七期重划区的惠文高中。另外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的分馆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黎明分馆也可提供民众使用。
运动娱乐方面,黎明办公区内设有黎明体能运动中心、网球场、篮球场、公园等,并于每50~60户之间划作小型绿地来提供居民休憩与帮助街容美化。
生活消费方面,黎明社区内设有发廊、餐厅和员工消费合作社,可提供居民日常所需。另外居民也可在黎明黄昏市场和小康市场采买生鲜食物[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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