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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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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选举分为两个层级选举,即联邦层级选举和州层级选举。联邦选举是人民通过直接选举产生出国会下议院议员(国会议员);而州选举则是人民通过直接选举产生出各州立法议会议员(州议员)。沿袭自英国选举制度,马来西亚联邦政府首脑称为马来西亚首相,由马来西亚下议院以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出来的,通常为国会下议院内最大政党的党魁。各州政府首脑被称为“州务大臣”和“首席部长”,由各州立法议会以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出来的,通常是州立法议会内最大党的州领袖担任。[1]
虽然马来西亚各州立法议会能够依据各自的州宪法解散并举行州层级选举,但在惯例上各州立法议会会和马来西亚国会同时或接近的时间解散,以便同时进行联邦和州层级选举。霹雳州议会、玻璃市州议会和彭亨州议会是目前唯三与联邦国会同一时间解散举行选举的州议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