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本位
貨幣制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金本位是一种贵金属货币制度,于19世纪中期开始盛行。在金本位制度下,每单位的货币价值等同于若干含重量的黄金(即货币含金量);当不同国家使用金本位时,国家之间的汇率由它们各自货币的含金量之比值-金平价(Gold Parity)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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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本位制总共有三种实现形式: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兑汇本位制,其中金币本位制最具有金本位制的代表性。
根据经济学家迈克尔·D·博尔多 (Michael D. Bordo)所提出的说法,金本位制有三个优点,使其在历史上某些时期广受欢迎:“其作为稳定名义锚的记录;其自动性;以及其作为可信承诺机制的作用。”[1]金本位制得到许多奥地利派拥护者、放任自由资本主义者和一些供给面派人士的支持[2]。然而,根据对三十九位经济学家的调查,绝大部分(93%)回答者同意恢复实行金本位制不会改善价格稳定性和就业结果[3],三分之二的经济史学家反对金本位制相关理论的观点:“在十九世纪有效地稳定了价格并缓和了商业周期的波动。”[4]经济学家的共识是,对金本位制的实行延长了和加深了大萧条[5][6]。从历史上看,金本位制时期银行危机较为常见,而货币危机较不常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