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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怀疑主义(英文:moral skepticism)是后设伦理学当中的一种主张:“没人有道德知识”。许多道德怀疑主义者也提出模态的主张:“道德知识不可能成立”。道德怀疑主义者包括大卫·休谟、约翰·莱斯利·麦基[1]、麦克斯·施蒂纳、弗里德里希·尼采、Richard Joyce[2]、Joshua Greene、Richard Garner、Walter Sinnott-Armstrong[3][4],和James Flynn。严格而言,Gilbert Harman支持道德相对主义[5],而不是道德怀疑主义;然而,他已经影响了一些当代道德怀疑主义者。
主要有三个类型[6]:
三类皆有相同结论:(a) 人永远不是证成地相信任何道德主张(“X是道德上好的”、“某行为Y是道德义务”),并且(b) 人永远不知道任何道德主张是正确的;但各类道德怀疑主义有不同的论证。
道德错误理论者认为我们不知道任何道德主张是正确的,因为
(i) 所有道德主张都是错的;
(ii) 我们有理由相信“所有道德主张都是错的”;
(iii) 假如我们有理由否认某主张,那么我们并不是证成地相信这主张,因此我们并不是证成地相信任何道德主张。
知识论的道德怀疑主义者认为我们并不是证成地相信任何道德主张,并且他们对(i)是否正确采取不可知的态度。知识论的道德怀疑主义包括“皮浪式道德怀疑主义”和“教条式道德怀疑主义”。
皮浪式道德怀疑主义者认为,我们并不是证成地相信任何道德主张,由于“相信任何道德主张是正确或错误的”是不理性的。因此,除了对(i)是否正确采取不可知的态度之外,皮浪式道德怀疑主义者还否认(ii)。
对比起来,教条式道德怀疑主义者肯定(ii)并引用(ii)作为理由支持我们并不是证成地相信任何道德主张。
非认知主义认为,我们永远无法知道任何道德主张是正确的,因为道德主张不可能是正确或错误的(道德主张无法以“是否正确”来描述,或道德主张并没有所谓的“是否正确”的性质)。 相反地,道德主张可能是命令(例如,“不要偷窃!”),或道德主张可能是情绪的表达(例如,“偷窃是糟糕的!)或支持态度的表达(例如,“我相信应该要说实话。”)。
表达主义者认为,当某人说某事“不道德”时,他并未论及此事的对错;人们提出道德判断时,仅是表达情感,而非陈述事实。某些表达主义者认为,人们并不是在描述行为、动机,和政策中具有的道德特征,而是在发泄情绪,或是指挥他人以某些方式行动,例如,当我们谴责酷刑时,我们表达反对和厌恶、抗拒,并鼓动他人一同谴责。[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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