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极烈
金朝參議制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勃极烈(女真语:,IPA:/bə(g)i lə/)制度,也称国论勃极烈制度,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建立的军国大事参议制度。[1]1115年7月23日(收国元年七月初一日),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置谙班[注 1]、国论[注 2]、阿买[注 3]、国论昊[注 4]勃极烈[3],后又于同年10月16日(九月二十七日)改国论勃极烈为忽鲁勃极烈、置乙室勃极烈[4],自此形成金朝有具体分工的勃极烈制度。勃极烈会议负责制订金朝的政治、经济、外交、司法、军事等事务的方针、政策,并由各勃极烈分别执行处理,兼具决策机关、执行机关与军事机关的机能[1]。金熙宗完颜亶继位后制订汉化官制[5],随后于1136年4月17日(天会十四年三月十五日)以太保完颜宗翰、太师完颜宗磐、太傅完颜宗干并领三省事[6],自此勃极烈制度被完全废除[1]。
职称与职能
1115年7月23日(收国元年七月初一日),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置谙班、国论、阿买、国论昊勃极烈[3],后又于同年10月16日(九月二十七日)改国论勃极烈为忽鲁勃极烈、置乙室勃极烈[4]。金朝建立初期共有以下五个勃极烈[1]:
- 谙班勃极烈[注 5]:皇帝的储君,诸勃极烈之首,掌军政大权,在皇帝出征时监国;
- 忽鲁勃极烈[注 6]:居谙班勃极烈之下,与诸勃极烈共同参与、决定军国大事;为内外诸军都统;
- 阿舍勃极烈[注 7]:居诸勃极烈第三位,参议军国大事,谙班勃极烈的副手;
- 昊勃极烈[注 8]:武官,统率军队征战、平叛、维持治安,同时与诸勃极烈共同参议军国大事;
- 移赉勃极烈[注 9]:处理外交事务、参议军国大事、统领军队。
除谙班勃极烈与本即有“国论”前缀的国论勃极烈(忽鲁勃极烈的别名)外,以上勃极烈职称实际上均冠“国论”前缀(如忽鲁勃极烈的全名为“国论忽鲁勃极烈”)[1],惟此处为行文简洁计而予以省略;“国论”即国家,一词在此有“尊贵”的意思[5]。除谙班勃极烈外,诸勃极烈的职称在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与金太宗完颜吴乞买在位期间经常发生变化。除以上勃极烈外,另设迭勃极烈以辅佐诸勃极烈,但不冠“国论”前缀,且并非勃极烈会议的一员,地位低于诸勃极烈。勃极烈会议负责制订金朝的政治、经济、外交、司法、军事等事务的方针、政策,并由各勃极烈分别执行处理,兼具决策机关、执行机关与军事机关的机能[1]。
1123年9月27日(天辅七年九月初六日),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继位[12],而忽鲁勃极烈在其在位期间的职能由内外诸军都统转变为主持建立各种政治、礼仪制度[1]。1125年11月3日(天会三年十月初七日),金朝以谙班勃极烈完颜斜也[注 10]兼领都元帅、移赉勃极烈完颜宗翰兼左副元帅先锋伐宋[13],金朝最高军事机构的“都元帅府”于此时建立,[1]以统领金朝军队,而勃极烈会议亦逐渐成为金朝最高政治、军事的决策、审议机关[1]。1132年4月26日(天会十年四月初九日),金太宗完颜吴乞买改置阿舍、昊、移赉勃极烈为左、右勃极烈(均冠“国论”前缀)[10],其中左勃极烈即原阿舍勃极烈,而右勃极烈即原移赉勃极烈[1]。
《三朝北盟会编》载赵子砥《燕云录》称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建国时与群臣立下国库财物惟发兵时方可动用的誓约,继位后的金太宗完颜吴乞买曾一度违反其兄立下的誓约,并被谙班勃极烈完颜斜也发现,斜也随后告知移赉勃极烈完颜宗翰此事,宗翰遂与诸勃极烈追究吴乞买违背誓约之罪,诸勃极烈于是扶吴乞买下殿,并将其杖责二十,杖责完毕后诸勃极烈复扶吴乞买上殿,以斜也与宗翰为首的诸勃极烈再向吴乞买谢罪。[14][15]
勃极烈列表
下列人名一律以《金史》为准,本纪、列传有冲突时从本纪,太祖纪、太宗纪有冲突时从太祖纪。
改制前
1115年7月23日(收国元年七月初一日),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置谙班、国论、阿买、国论昊勃极烈[3],是为金朝勃极烈制度之始。
日期 | 谙班勃极烈 | 忽鲁勃极烈 | 阿舍勃极烈 | 国论昊勃极烈 | 移赉勃极烈 | 具体更动情况 | 参考资料 |
---|---|---|---|---|---|---|---|
1115年7月23日 (收国元年七月初一日) |
完颜吴乞买 | 完颜撒改 | 完颜辞不失 [注 11] |
完颜斜也 | (无) | 新任命 | [3] |
1115年10月16日 (收国元年九月二十七日) |
完颜阿离合懑 | 新任命 | [4] | ||||
1119年 (天辅三年) |
(无) | 阿离合懑死 | [17] | ||||
1121年7月4日 (天辅五年闰五月十八日) |
(无) | 撒改死 | [11] | ||||
1121年7月23日 (天辅五年六月初八日) |
完颜斜也 | 完颜蒲家奴 | 完颜宗翰 | 斜也升职 新任命 |
[7] | ||
1123年7月/8月 (天辅七年七月) |
(无) | 辞不失死 | [18] | ||||
1123年9月27日 (天辅七年九月初六日) [注 12] |
(无) | 金太宗继位 | [12] | ||||
1124年1月3日 (天会元年十二月十五日) |
完颜斜也 [注 10] |
完颜宗干 | 斜也升职 新任命 |
[9] | |||
1124年1月19日 (天会二年正月初一日) |
完颜谩都诃 | 新任命 | [21] | ||||
1125年4月8日 (天会三年三月初三日) |
(无) | 谩都诃死 | [22] | ||||
1130年10月25日 (天会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
(无) | 斜也死 | [20] |
改制后
1132年4月26日(天会十年四月初九日),金太宗完颜吴乞买改置阿舍、昊、移赉勃极烈为左、右勃极烈。[10]
日期 | 谙班勃极烈 | 忽鲁勃极烈 | 左勃极烈 | 右勃极烈 | 具体更动情况 | 参考资料 |
---|---|---|---|---|---|---|
1132年4月26日 (天会十年四月初九日) |
完颜亶 | 完颜宗磐 | 完颜宗干 | 完颜宗翰 | 宗干降职 新任命 |
[10] |
1135年2月10日 (天会十三年正月二十六日) [注 13] |
(无) | 金熙宗继位 | [24] | |||
1135年5月5日 (天会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
(无) | 右勃极烈悬空 | [25] | |||
不晚于 1135年12月/1136年1月 (天会十三年十一月) [注 14] |
(无) | 忽鲁勃极烈悬空 | [26] | |||
不晚于 1136年4月17日 (天会十四年三月十五日) [注 15] |
(无,勃极烈制度被完全废除) | 左勃极烈悬空 | [6] |
废除
金太宗完颜吴乞买在位末年时,金朝已构思并开展部分汉化改革[27]。金熙宗完颜亶继位时尚年少,故而以辽降官、汉人韩昉与北宋儒生为师,学习汉文化与汉人的治国经验[28],随后更开展大规模的制度改革,史称“天眷改制”[27],其操作原则与细部规范仿袭唐宋,主要内容除整编官员管理制度为单一的授官系统外,亦包括调整中央政府架构[29],制订汉化官制[5],加强宰相权力,取代原有的勃极烈制度,以限制贵族对政事的干预[28][29]。1136年4月17日(天会十四年三月十五日),金熙宗完颜亶以太保完颜宗翰、太师完颜宗磐、太傅完颜宗干并领三省事[6],自此勃极烈制度被完全废除[1]。
注释
参考资料
- 刘凤翥. 《女真译语校补和女真字典》. 中西书局. 2019-06-01. ISBN 9787547515464.
- 赵德礼 (编). 中国史上的唯一:皇帝因奢侈臀部被群臣打烂. 中国新闻网. 中国中央电视台. 2009-08-03 [2023-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30).
参考文献
金史
现代文献
- 吴, 蔚. 第39章 靖康恥,猶未雪——宋與金(15). 宋江山:金戈铁马下的海市蜃楼.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09-04-01. ISBN 978-7-224-08779-6.
- 陈, 昭扬. 略論金朝統治的影響及其歷史地位. 历史教育. 2014, (20) [2023-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14).
- 程, 妮娜. 国论勃极烈制度.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網絡版. 2022-05-12 [2023-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