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里斯诉爱尔兰案
愛爾蘭參議員大衛·諾里斯向歐洲人權法院就同性戀權益提起的訴訟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诺里斯诉爱尔兰案(Norris v. Ireland)是爱尔兰参议员大卫·诺里斯(David Norris)在1988年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的诉讼案。诺里斯以“爱尔兰仍存在视成年、合意一致的同性性行为为非法的法律”为由控告这个国家。法院最后根据事由相似的“达吉恩诉英国案”判诺里斯胜诉[1]。
Quick Facts 诺里斯诉爱尔兰案, 判决于1988年10月26日 ...
诺里斯诉爱尔兰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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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于1988年10月26日 | |
案件全名 | 诺里斯诉爱尔兰案 |
案件编号 | 6/1987/129/180 |
双方国籍 | 爱尔兰 |
法院组成 | |
影响法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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