疍家
南方漢族漁民社羣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疍家(英语:Tanka,“疍”字,粤音:“但”daan6,口语中因受“家”gaa1声母同化作dang6“邓”),又称但户、蛋家、疍户、疍民,别名白水郎[2]、蛇种、龙户、马人、卢亭、鲛人等[3],是一种以船为家的独特渔民社群,因常年水上漂泊而又被称为水上的吉卜赛人。由于他们生活在船艇上,他们的脚与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略有差别,被歧视称为“曲蹄”,士大夫则雅称之为“艇户”。疍家以舟为室、以海为路、以渔为业,都是过“水流柴”的生活,到处漂泊[4],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广西、海南等区域[5],明代固定实行户籍册(黄册)制度时疍民因不住陆上而单独成类,地位相当于贱民,被禁止上岸居住、接受教育和参加科举[6],不能与岸上人家通婚,也不能编册入户,[7],但在历朝官方教化议程里,疍民很少被认为是“异族”。清朝在雍正初年消除疍民的贱籍,国民政府在1934年发布《严禁压迫疍民恶习》,往后历代政府也都一直有所推进改变疍民社会地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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