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菲律宾国旗靠旗杆的一边是一个等边三角形,代表菲律宾人民对和平与安宁的盼望,三角形每个角都有一颗星星,总数为三个,代表菲律宾的三个岛组:吕宋、米沙鄢和棉兰老。而三角形的中央就有一个太阳,代表自由的光芒已普照整个菲律宾。三角形的右侧就是蓝红两色,蓝色代表菲律宾人民忠诚、爱国的精神,红色代表菲律宾人民勇往直前的民族气概。
在美国统治初期,根据1907年的《国旗法》,展示菲律宾国旗和其他与卡蒂普南有关的旗帜和横幅的展示是非法的(视为煽动叛乱)。该禁令于1919年10月24日废除。
菲律宾历史上曾经使用战时国旗的时期包括菲美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柯拉蓉·艾奎诺总统任内面对政变阴谋时,以及2001年5月1日的暴乱。
绘制方法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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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长宽比为2:1,白色三角形边长与国旗宽度相同,每颗五角星的一个角指向三角形的一角。[1] |
色彩:
对菲律宾国旗宣誓时使用的誓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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