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行政区划
各國存在於各級的行政區劃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自治行政区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称自治地方)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种,常见于多民族、领土广袤、或者高度权力下放的国家,属于地方分权的概念。世界上很多国家依据其政治制度,不同程度地在全境、局部地区实行自治行政区制度,如少数民族聚居地、边疆地区等。在提升这些地方在政治上的自主权之外,同时也有降低分离主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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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行政区可以是第一级地方政权,也可做为基层政权存在,例如自治区、自治省(英语:Autonomous province)、自治州、自治市、自治县等。现代国家的属地也是自治行政区的一种,具备高度自治的权力,并发展为有别于母国的政治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