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后件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肯定后件(Affirming the consequent)[1],是一种形式谬误,其形式如下: 若P则Q Q 因此,P 这种主张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虽然1和2是真的,结论的3却是错误的。因为在1的地方,并没有声明P是唯一导致Q的原因。因此,即使P没有发生,Q还是有可能成立。[2][3] 换句话说,如果P必然使Q成立,那么Q对P唯一的影响是:非Q则非P。这被称为换质换位律,可以写做: ( P → Q ) ↔ ( ¬ Q → ¬ P ) {\displaystyle (P\to Q)\leftrightarrow (\neg Q\to \neg P)}
肯定后件(Affirming the consequent)[1],是一种形式谬误,其形式如下: 若P则Q Q 因此,P 这种主张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虽然1和2是真的,结论的3却是错误的。因为在1的地方,并没有声明P是唯一导致Q的原因。因此,即使P没有发生,Q还是有可能成立。[2][3] 换句话说,如果P必然使Q成立,那么Q对P唯一的影响是:非Q则非P。这被称为换质换位律,可以写做: ( P → Q ) ↔ ( ¬ Q → ¬ P ) {\displaystyle (P\to Q)\leftrightarrow (\neg Q\to \neg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