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通信委员会
政府机构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联邦通信委员会(英语: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是一个独立的美国联邦政府机构,由美国国会法令所授权创立,并由国会领导。
Quick Facts 美国政府机构, 机构概要 ...
美国政府机构 | |
---|---|
联邦通信委员会 | |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英文) | |
联邦通信委员会徽章 | |
联邦通信委员会识别标志 | |
机构概要 | |
成立时间 | 1934年6月19日 |
前身机构 | 联邦无线电委员会(FRC) |
机构类型 | 美国政府独立机构、独立机关 |
机构驻地 | 美国华盛顿特区东北区L街45号 38°53′00″N 77°01′44″W |
雇员数目 | 1,898[1] |
年度预算额 | 3亿3580万美元(2011年度)[1] |
机构首长 | 主席:杰西卡·罗森沃塞尔 |
上级机构 | 美国联邦政府之独立机构 |
授权法源 | 《1934年通信法案》 《1996年美国电信法案》 |
网站 | www |
Close
联邦通信委员会是由1934年通信法案所创立,取代了原先的联邦无线电委员会,并负责规定所有的非联邦政府机构的无线电频谱使用(包括无线电和电视广播),美国国内州际通信(包括固定电话网,卫星通信和有线通信)和所有从美国发起或在美国终结的国际通信。同时,委员会也是影响美国通信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
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权限涉及美国的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
联邦通信委员会可以根据“公共利益、方便或必要”的理由发放或不发放无线电频谱执照(FCC could award or not award licenses based on "public interest, convenience or necessity")。联邦通信委员会和保卫言论自由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有冲突的问题存在争议。[来源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