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er image](https://wikiwandv2-19431.kxcdn.com/_next/image?url=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a/a4/Uncharter.pdf/page1-640px-Uncharter.pdf.jpg&w=640&q=50)
联合国宪章
國際組織聯合國建立的基礎條約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联合国宪章》(英文: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是联合国建立的基础条约,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联合国宪章》规定,遵守《联合国宪章》、维护联合国威信,是每个成员国不可推脱的责任。
![]() | 此条目可参照英语维基百科相应条目来扩充。 (2019年11月25日) |
Quick Facts 起草完成日, 签署日 ...
![]() 联合国宪章 | |
起草完成日 | 1941年8月14日 |
---|---|
签署日 | 1945年6月26日 |
签署地点 | ![]() |
生效日 | 1945年10月24日 |
生效条件 | 得到![]() ![]() ![]() ![]() ![]() 以及大多数成员国批准 |
缔约方 | 193个联合国会员国 |
保存处 | ![]() |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 |
![]() |
Close
《联合国宪章》的内容讨论制定于1945年4月25日开幕的旧金山会议,签署于1945年6月26日的闭幕会议。[1][2]51个创始成员国中,波兰未参加旧金山会议,但在2个月后签署了该宪章;其余50个在会议中签署了该宪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