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重建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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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重建时期(英语:Reconstruction Era)在美国历史上指1865年-1877年,当南方邦联与奴隶制度一并被摧毁时,试图解决南北战争遗留问题的时期。“重建”提出了南方分离各州如何重返联邦,南方邦联领导人的公民地位,以及黑人自由民(Freedman)的法律地位等课题的解决方式。这些问题应如何处理引起了暴烈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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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870年代晚期,重建未能将黑人平等整合于法律、政治、经济、社会体系之中。“重建时期”也是1865-1877年间整个美国历史的通称。
重建可分为三个阶段。总统重建期(1863年-1866年),是由亚伯拉罕·林肯和安德鲁·约翰逊两位总统主导,以迅速团结国家为目标。可说开始于解放宣言。他们的温和方案受到的美国共和党激进派(Radical Republican)抵制,此共和党派系在1866年大选后赢得权力并开启国会重建期(1866年-1873年),他们以自由黑人的公民权利和投票权为重点进行改革,一个由自由黑人、提包客(carpetbaggers)和南方共和党白人(Scalawag)组成的共和党同盟掌握了南方大部分的州。然而从救赎期(1873年-1877年)起,南方民主党白人(自称救赎者(英语:Redeemers))击败了共和党并控制了南方的每一个州直至1960年代,标志着重建时期的结束。
激进共和党人查尔斯·索姆奈主张,南方分离虽摧毁了州地位,但宪法对于个人及疆域的权威和保护仍然有效。撒迪厄斯·史蒂文斯和他的追随者则认为,分离让州的地位如同新占领的领土。
国会否决约翰逊总统的论点,认为战争既已结束,他就不能再以战时权力主导国家施政方针。国会认为最终决定权操之于自己,因为宪法明令国会必须确保为各州实行共和政体。这一问题随后发展成如何在南方各州实行共和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