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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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子称号,参见:县官 (称号)。
县官指县的长官,是对中国县衙最高官员的统称[1]:6,掌握所管辖县的行政、司法、财政、文化、教育等大权[1]:8。
中国历代政府为这一职务设有不同官职称谓和品秩。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初设县,行政主官有县帅、县尹、县公,县大夫、大啬夫等称谓,汉朝时,固定为县令、县长[2]:104。宋代以其他官职“知某县事”,简称知县;明清时,知县为正式官名,正七品,习称县令[1]:7。
除县令、县长、知县的正式官职称谓外,俗称县官为“亲民官”、“父母官”,尊称县太爷、县大老爷,雅称为大尹、大令、明府[1]:7、县尹、县宰、百里侯、邑侯、邑宰、邑令、令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