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第一批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3年7月28日发文公布的历史建筑[1][2]。 第一批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共计102项,其中33项一级保护项目,69项二级保护项目。
第一批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3年7月28日发文公布的历史建筑[1][2]。 第一批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共计102项,其中33项一级保护项目,69项二级保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