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索沃行政区划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科索沃在行政上划分为区[1](阿尔巴尼亚语:Rajon,塞尔维亚语:Округ,罗马化:Okrug)。区下再划分为市镇[2](阿尔巴尼亚语:komuna,塞尔维亚语:општина,罗马化:opština)。 此条目介绍的是有限承认的科索沃共和国的行政区划。关于塞尔维亚科索沃和梅托希亚自治省的行政区划,请见“塞尔维亚行政区划”。 这些行政区划单位是联合国科索沃特派团建立起来的。 More information 类型, 数量 ... 类型 数量 区 7(2000年起) 市镇 38 Close
科索沃在行政上划分为区[1](阿尔巴尼亚语:Rajon,塞尔维亚语:Округ,罗马化:Okrug)。区下再划分为市镇[2](阿尔巴尼亚语:komuna,塞尔维亚语:општина,罗马化:opština)。 此条目介绍的是有限承认的科索沃共和国的行政区划。关于塞尔维亚科索沃和梅托希亚自治省的行政区划,请见“塞尔维亚行政区划”。 这些行政区划单位是联合国科索沃特派团建立起来的。 More information 类型, 数量 ... 类型 数量 区 7(2000年起) 市镇 38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