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哲学
哲學分支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科学哲学(英语:Philosophy of science)是哲学的一个分支,涉及科学的基础、方法和影响。本领域的核心问题涉及什么才算是科学、科学理论的可靠性以及科学的最终目的。这门学科与形而上学、本体论和认识论重叠,例如,当它探索科学与真理之间的关系时。科学哲学侧重于科学的形而上学、认识论和语义方面。生物伦理学和科学不端行为等伦理问题通常被视为伦理学或科学论,而不是科学哲学。
关于科学哲学的许多核心问题,包括科学能否揭示不可观察事物的真相,以及科学推理是否完全合理,相关议题领域为“归纳问题”(英语:Problem of induction;德语:Induktionsproblem),对此哲学家之间没有达成共识。除了这些关于整个科学领域的普遍问题之外,科学哲学家还考虑适用于特定科学(例如生物学或物理学)的问题。一些科学哲学家还利用当代科学成果来得出关於哲学本身的结论。
虽然与科学有关的哲学思想至少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时代,但一般科学哲学只是在20世纪逻辑实证主义运动后才作为一门独特的学科出现,该运动旨在制定标准以确保所有哲学陈述意义并客观地评估它们。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和卡尔·波普尔从实证主义转向建立一套现代科学方法论标准。托马斯·库恩1962年的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英语: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也是形成性的,它挑战了科学进步的观点,即基于固定的系统实验方法稳定、累积地获取知识,而是认为任何进步都与“范式”相关,即集合在特定历史时期定义一门科学学科的问题、概念和实践。[1]
随后,威拉德·范奥曼·奎因等学者推广了真理融贯论;该学说认为如果一个理论将观察作为一个连贯整体有意义的一部分,那么它就是有效的。斯蒂芬·杰·古尔德 (Stephen Jay Gould) 等一些思想家试图将科学建立在公理假设中,例如均变论。少数哲学家,尤其是保罗·费耶阿本德,认为不存在“科学方法”这样的东西,因此应该允许所有有关科学的方法,包括明确的超自然方法。另一种思考科学的方法涉及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知识是如何被创造的,该领域或称科学建构论(英语:Constructivism),这种方法由大卫·布鲁尔和巴里·巴恩斯(S. Barry Barnes)等学者为代表。最后,欧陆哲学的一个传统从对人类经验的严格分析的角度来看待科学。
特定科学的哲学范围从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提出的关于时间性质的问题,到经济学对公共政策的影响。一个中心主题是一种科学理论的术语是否可以在理论内或理论间简化为另一种科学理论的术语。也就是说,化学可以还原为物理学,还是社会学可以还原为个体心理学?科学哲学的一般问题在某些特定科学中也具有更大的特殊性。例如,在统计学基础中,科学推理的有效性问题以不同的形式出现。什么是科学,什么应该被排除在外,这个问题在医学哲学中是关于生死的问题。此外,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的哲学探索对人性的科学研究是否能够实现客观性或不可避免地受到价值观和社会关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