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或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3年至1956年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的改造,主要包括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合称为“三大改造”,其目的是改变生产关系为社会主义服务。 河北遵化西铺村的建明社在庆祝集体化十周年,1962年[1] 关于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展示 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经济方面)在中国基本建立。
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或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3年至1956年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的改造,主要包括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合称为“三大改造”,其目的是改变生产关系为社会主义服务。 河北遵化西铺村的建明社在庆祝集体化十周年,1962年[1] 关于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展示 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经济方面)在中国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