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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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渠爵士(英语:Sir William Alexander "Alastair" Blair-Kerr,1911年12月1日—1992年12月1日),英国殖民地法官,1971年至1973年担任香港最高法院高级副按察司,跟时任香港总督麦理浩勋爵都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即廉政公署)得以在1974年成立的关键人物。
百里渠毕业于爱丁堡大学法学系,1937年至1942年在马来亚和海峡殖民地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1942年2月逃出新加坡,并在英属印度等地服役,至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他一度加入马来亚的英方临时军政府从事司法工作,至1946年5月当地恢复英国民事管治为止。1946年12月,百里渠加入香港政府,历任九龙裁判司、租务法庭庭长、高级检察官和署理法律政策专员等职。他在1959年出任地方法院法官、1961年任最高法院副按察司、以及在1971年升任高级副按察司。1963年,他受命调查轰动一时的陈建建事件,对陈建建投诉被警方政治部拘留期间遭到殴打的指控展开研讯,最终他结论陈建建的指控不尽不实。
百里渠在香港最为人所知的事迹,要算他在1973年6月受港督麦理浩委托,分别就涉嫌贪污受查的外籍前总警司葛柏成功潜逃返回英国的事件,以及就香港的贪污问题和相关的防贪法例展开独立调查。百里渠随后于同年7月和10月先后发表的两份报告书,更是对廉政公署的成立起关键影响。他在第二份报告书中指出,“有识之士一般认为除非反贪污部能脱离警方独立,否则大众永不会相信政府确实有心扑灭贪污”,看法与锐意设立独立肃贪机构的麦理浩不谋而合。廉政公署成立后,对于扫除香港当时积习已久的贪污风气起重要影响。
虽然百里渠在发表两份报告书后不久,便在1973年12月退休,但他在1975年再一次受麦理浩邀请,返港主持一个委员会,调查香港电话公司被外界批评内部经营不善和陷入财政困难的指责。在同年11月公开发表的报告书当中,他提出多项实质建议,使电话公司进一步受到港府的监管。退出港府后,百里渠于1978年至1989年历任巴哈马、伯利兹、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和百慕大的上诉庭庭长、以及直布罗陀上诉委员会委员等职。晚年的他在苏格兰家乡隐居,直到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