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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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英语:Office of the Ombudsman),前称行政事务申诉专员公署,于1989年成立,是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的独立法定机构,监察香港政府运作。透过独立、客观及公正的调查,处理及解决因为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行政失当引起的不满和问题,以及提高公共行政的质素和水平,并促进行政公平。
Quick Facts 申诉专员公署 Office of the Ombudsman, 申诉专员 ...
申诉专员公署 Office of the Ombudsm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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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申诉专员公署标志 | |
申诉专员 | 陈积志 |
副申诉专员 | 苏锦成 |
助理申诉专员 | 翟瑞恒、谢绮雯 |
部门资讯 | |
成立日期 | 1988年3月1日 |
所属部门 | 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
口号 | 正面看投诉 共建好制度 |
总部 | 香港香港岛干诺道中168至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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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由行政长官委任,任期为5年。但与一般法定机构首长不同,若然行政长官要将申诉专员免职,必需先经立法会批准。[1]
预防投诉是申诉专员公署职责,关乎政府执行公权力时的尊严,这个职责对政府执行政策尤其重要。为防止市民滥用投诉机制,在特别情况下,申诉专员公署更会在拒绝受理市民投诉的同时,向投诉人声明切勿作出无理投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