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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案
台湾间谍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王炳忠案,是指2017年12月19日新党青年委员会发言人王炳忠、新党新思维中心主任侯汉廷、新党宣传部副主任林明正及新党新闻秘书陈斯俊因疑似涉及“周泓旭案”与《国家安全法》的第2-1条、第5-1条,[1]而被调查官依《刑事诉讼法》的第122条第2项,进行搜索“第三人”,[2]并将其带往法务部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站侦讯的案件。当日晚间,王炳忠案的四人,以及王炳忠父亲王进步、私人助理曾姓女士[3]赴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讯后,全被无保请回。2018年,王炳忠等人转列被告。此案因引起社会关注,媒体称之为“王炳忠案”。[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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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一、二审5人(含周泓旭)均获判无罪后,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5人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