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刑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兽刑(拉丁语:Damnatio ad bestias)是一种执行死刑的方式,指利用猛兽将受刑人咬死甚至捕食。 历史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7年3月11日)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7年3月11日) 罗马时期的案例示意图:豹将受刑人啃咬并食之肉 公元前7世纪,亚述国王亚苏巴尼巴尔曾经把他的囚犯扔给巨犬。兽刑于公元1世纪由亚洲传至古罗马,主要用于处决穷凶极恶的罪犯和早期基督教徒[1]。 参见 象刑 参考资料 [1]《编年史》第15卷第44章 这是一篇关于犯罪学、刑罚、罪案与罪犯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兽刑(拉丁语:Damnatio ad bestias)是一种执行死刑的方式,指利用猛兽将受刑人咬死甚至捕食。 历史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7年3月11日)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7年3月11日) 罗马时期的案例示意图:豹将受刑人啃咬并食之肉 公元前7世纪,亚述国王亚苏巴尼巴尔曾经把他的囚犯扔给巨犬。兽刑于公元1世纪由亚洲传至古罗马,主要用于处决穷凶极恶的罪犯和早期基督教徒[1]。 参见 象刑 参考资料 [1]《编年史》第15卷第44章 这是一篇关于犯罪学、刑罚、罪案与罪犯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