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总督
香港英治時期的政府首長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香港总督(英语:Governor of Hong Kong),简称港督,俗称“督爷”,尊称督宪或督宪阁下,前身为香港行政官(共有3任),是香港英治时期(1841-1997)之行政首长,共历28任,当中第26任总督尤德是唯一一位在任期间逝世的总督。总督是英国君主在香港的代表,具有香港政务之最高决策权力,同时身兼香港三军总司令[1]。
Quick Facts 香港总督 Governor of Hong Kong, 尊称 ...
香港总督 Governor of Hong K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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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任香港总督彭定康 | |
尊称 | 督宪或督宪阁下 |
官邸 | 香港总督府 |
任命者 | 英国君主 |
先前职位 | 香港行政官 |
设立 | 1843年6月26日 |
首任 | 砵甸乍爵士 |
末任 | 彭定康男爵 |
废止 | 1997年6月30日 |
后继职位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
副职 | 香港副总督(1843年至1902年) |
薪资 | 每年港币$3,036,000(199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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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香港总督都是由英国殖民地部(后并入“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官员出任,1971年以后香港总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麦理浩勋爵是第一位;而最后一任总督彭定康则是国会议员出身,曾任保守党主席。
香港总督没有固定任期,在英治时期共28位总督中,除第1至2、3至4任以外,其余每位正任总督的交接皆不是无缝交接,由于总督卸任后便会离开香港返回英国或到其他英国属地休假或出任其他官职,而下一任港督又尚未抵港履新,故此在这段时期会有一至两位署理总督暂代职务。署理总督早期由香港副总督暂代,该职位是由香港驻军司令担任;1870年代香港在远东的军事重要性减退,故此于1870年至1902年改为非常设职位,香港副总督的职位于1902年正式被裁撤。自此,署理总督多由辅政司(1976年改名为布政司,即今政务司司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