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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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范》,《尚书》篇名,“洪”是大的意思,“范”是法的意思[1]。用现代语言来说,洪范就是“大法”,近似于“国家宪法”之意。
尚书序说《洪范》为箕子向周武王陈述的“天地之大法”。汉朝时人把《洪范》当作传说中的“洛书”[2],《汉书·五行志》曰:“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认为禹治洪水时,上天就赐以《洪范》,帮助他治水。
《洪范》说:“肃,时寒若”,“乂,时旸若”,意思是说君主施政态度能影响天气的变化。汉代董仲舒在《洪范》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天人感应”之说。
现代汉语的“范畴”一词翻译自“κατηγορία”,是由日本学者井上哲次郎在《哲学字汇》(1881年)中借用《尚书‧洪范》中“洪范九畴”一词作为英文category的译语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