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
由宗主國統治,完全受宗主國控制的非宗主國本土地區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殖民地,旧称植民地,是指由宗主国统治,没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方面的独立权力,完全受宗主国控制的非宗主国本土地区。广义的殖民地还包括:虽然拥有行政机关、军队等国家机构,但经济、军事、外交等一方或多方被别国控制的“半殖民地国家”、卫星国和保护国,还有委任统治地、托管地,以及殖民主义国家在这些地区设置的“属地”、“海外领地”(英国)、“海外省”(法国)、“附属地”(德国)等诸多不同名称的各种非本土行政区。联合国定义的“非自治领土”为前殖民地的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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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特色是规章明显异于宗主国,但是宗主国的文化、经济等综合实力皆优于被殖民的地区,因故具备强大的影响力;宗主国通过向殖民地输出文化、资本、技术,进行建设,甚至颁布法律,控制殖民地区。由于不是本土,因此宗主国不会把首都迁入殖民地内,亦不会为了统治被殖民地区,更改宗主国的制度,而是针对殖民地区打造合适的管理制度,为宗主国获取资源,有如奴隶一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上大多数远离宗主国本土的海外殖民地,都基于平等原则获得非殖民化运动的鼓动,最后走向独立的道路,从发现新大陆开始,持续500年的旧世界殖民主义体系不复存在,只剩少数离岸岛屿等,被殖民国编入本土。从殖民地的性质上来说,大致可分为拓殖型殖民地、资源掠夺型殖民地和商业殖民地三种主要类型,这三种殖民地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而顺次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