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孟皇台湾法官省立花莲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国立台湾大学法学硕士,专长于金融犯罪与刑事法,曾任小学教师,现任职台湾高等法院报导者专栏作家,其出版曾获金鼎奖,为首位获得此奖项的法官。[1]

Quick Facts 林孟皇, 中华民国台湾高等法院法官 ...
林孟皇
 中华民国台湾高等法院法官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台湾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无党籍
母校国立东华大学(AA)
国立台湾大学(LLB、LLM)
获奖中华民国金鼎奖
学历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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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台湾省立花莲师范专科学校(今国立东华大学花师教育学院)毕业后,曾任国小教师。教学八年期间,夜间进修,插班台湾大学法律系。台大法律研究所硕士毕业后,考取司法官,司法人员训练所第40期结业,分发至台北地方法院,担任法官

2006年,为台开案一审主审法官,将赵建铭等七名被告,以违反证交法统统判处有罪,是第一位判决总统家属有罪的法官。在判决书中,引用《庄子》一书内容,痛斥赵建铭父子为权贵犯罪,故加重其刑责[2][3]

2009年5月26日,民进党台北市议会议员庄瑞雄黄向群刘耀仁以油漆将景福门上的国民党党徽涂掉,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长李永萍以毁坏古迹的罪名,移送三人。2010年,林孟皇法官认为,国民党党徽为政治图案,非古迹,判决三人无罪[4]

2010年,北市警方以妨碍交通为由,对在101大楼前的法轮功宣传民众开罚300元。林孟皇以人民有言论自由,判决撤消罚单,在判决书中,指责中国言论自由的管制,并希望台湾政府施政要保障人权[5]

他常在报章上投书,批判台湾司法[6]。2011年7月,出版《羁押鱼肉》,介绍法律与日常生活,获金鼎奖,为首位获得此奖项的法官[7]

2012年,推动“改革最高法院、拆除恐龙法官温床”连署,主张最高法院法官应由基层法官投票选出。与吴秋宏杨坤樵代表“法官票选最高法院院长行动联盟”举行记者会[8]

2013年,担任林益世索贿案的陪席法官。关于此案,庭长兼审判长吴秋宏、受命法官纪凯峰与陪席法官林孟皇意见并不完全一致,有些见解相近、有些不同,甚至有三种不同意见。尤其纪凯峰与林孟皇的看法多处不同。最后,三人经长时间激烈讨论,才以最大公约数取得共识。[9]林孟皇后来表示:法律见解不可能每人都一致,只要评议出结论就是整体认定,希望外界不要再对此做文章。林益世索贿案判决出炉,各界批判嘲讽,林孟皇也上法官论坛具名回应:“本人虽不是判决撰写者,既是合议庭一员,就应一起承担。”但随即被抨击成“暗指判决不关他的事”。林回应:“法官本来就要依法律、良知审判,我一向依法判决,没有任何立场。”[10]

5月7日,林益世索贿案一审法官吴秋宏、纪凯峰、林孟皇,自请将此案判决移送法官评鉴委会评鉴。6月6日,司法院法官评鉴委员会以程序不合为由,驳回申请。法官评鉴委员会指出,法官评鉴原则上不能以法官个人名义提出,应由所属法院向评鉴委员会提出。林孟皇再度向台北地院提出评鉴申请[11]

轶事

林法官除了法律之外,嗜好是读历史,尤其喜欢《万历十五年》作者黄仁宇的“大历史”观念,亦即不拘泥于个别事件的枝节,由宏观的角度,勾勒出历史的面貌,再由小处着手,以小见大。

林法官曾出书,探讨法学知识,书中以台湾霹雳火剧情解释审检分立制度、讨论超级星光大道比赛该注意的记分公平原则,较为生动,获得新闻局金鼎奖的图书类非文学奖。

著作

  • 《羁押鱼肉》(博雅书屋,2010)
  • 《金融犯罪与刑事审判(二版)》(元照出版,2011)
  • 《找回法官失落的审判灵魂》(博雅书屋,2013)
  • 《转型正义与司法改革》(元照出版,2015)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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