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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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娟,GBS,OBE,JP(英语:Shelley Lee Lai-kuen,1949年6月30日—)[1][2],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前女高官,早年就读玛利诺修院学校,1971年取得香港大学学士学位[2],同年加入香港政府任职行政主任,后于1972年8月转职政务主任职系,并于2004年晋升为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为香港首位获政府补送到外国进修的女公务员[3](1985年取得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硕士[2])。前名刘李丽娟,离婚后除去夫姓,其前夫为嘉泓物流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刘石佑[2],2人育有1子1女[2]。
在政府服务期间,李曾任职多个部门,她退休前曾担任: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办事处副秘书长,康乐文化事务专员,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办事处秘书长,副卫生福利司,政务总署署长(1995年8月至1997年6月30日),民政事务总署署长(1997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4]。2002年7月出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并于于2005年10月18日开始退休前休假。2006年获颁授金紫荆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