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隆 (清朝)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李隆为中国清朝武官官员,本籍福建。李隆于1783年(乾隆48年)以本标中营游击职位奉旨代理隋光德,于台湾地区担任台湾水师协副将。而隶属台湾镇之下的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的这阶段,全台湾的海防军事层级最高武将,其统帅三标水营,数千名水师兵勇。 前任:隋光德 台湾水师协副将1783年上任 继任:丁朝雄 参考文献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这是一篇关于清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李隆为中国清朝武官官员,本籍福建。李隆于1783年(乾隆48年)以本标中营游击职位奉旨代理隋光德,于台湾地区担任台湾水师协副将。而隶属台湾镇之下的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的这阶段,全台湾的海防军事层级最高武将,其统帅三标水营,数千名水师兵勇。 前任:隋光德 台湾水师协副将1783年上任 继任:丁朝雄 参考文献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这是一篇关于清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