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合法性行为年龄
一个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有性行为同意能力的年龄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最低合法性行为年龄,又称同意年龄(age of consent),是指在指一个人被认为具有同意性行为的法律能力的年龄,其含义为法律上认定一个人具有自由表达意志、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力的最低年龄,该名称在法律条文中并不经常出现。其他行为的最低年龄另有单独名称,例如法定结婚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
许多国家或地区,如果与低于此年龄的人进行性行为,不论此人是否表达同意,都可算是强奸,这亦称为“法定强奸”,需负刑事责任。换句话说,与低于此年龄的人发生性行为的成年人在法律上不能声称性行为是对方自愿的;于最低年龄的人被视为受害者,其性伴侣被视为犯罪者。
世界各地的法律规定,进行合法性行为的最低年龄大多在16岁左右。以亚洲为例:韩国为18岁,中国大陆以及澳门为14岁[1],而香港以及台湾为16岁;至于美国各州因为法律条文不同,大多将年龄定于16至18岁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