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
能力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想像,又作想象[1],亦称想象力,是形成意象、知觉和概念的能力,其实意象、知觉和概念不是通过视觉、听觉或者其他感官而被感知。想象是心灵的工作,有助于创造出幻想。想象有助于为经验提供意义,为知识提供理解;想象是人们为世界创造出意义的一种基本能力[2][3][4];想象在学习过程中也发挥关键作用[2][5]。培养想象力的一种基本训练方式,是听故事[2][6];在听故事中,措辞的准确是“产生出世界”的基本因素[7]。
想象是我们面临任何事情的力量。我们接触、看到和听到的东西,通过我们的想象,而合并为“一幅画面”。
人们一般承认:作为内在的能力,作为从感官对公共世界的感知而来的因素,在心灵里发明部分的或完整的个人领域的这么一种过程,这个术语在心理学的专业用法,意思是在心灵里恢复过程,[来源请求]恢复以前被呈给感知的感觉对象。因为这个术语的这种用法与其日常语言的用法矛盾,有些心理学家更喜欢把这个过程说成“造像过程”或者“意象”,或者称其为“再生”想象过程,以与“产生性的”或“建造性的”想象过程。被想象的意象是用心灵之眼(Mind's eye)看到的。
想象也可以通过童话故事或者想象之境来表达。最著名的发明或者娱乐产品是从一个人的想象性灵感创造出来的。
关于人类想象力的进化过程的一个假说是:想象力允许有意识的物种可以通过利用心智模拟来解决问题。
孩童通常被认为是想象力丰富的群体。因为他们的思维模式尚未形成,思想中的限制与规则比成人要少。故此往往有着丰富的想象力。儿童常常使用故事或者假装的游戏来操练他们的想象力。当儿童创造幻象的时候,他们是在两个层面上游戏的:第一个层面,他们利用角色扮演来演出他们以其想象力创造出来的东西;在第二个层面上,他们又以他们假装相信的情形做游戏,在行为上,他们创造出来的东西好像是真实的现实似的,而那已经存在于故事性的神话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