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波(1957年3月),男,汉族,湖南南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媒体人士、政治人物。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本科毕业,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1][2]

Quick Facts 彭波, 中国共产党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十局局长 ...
彭波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十局局长
任期
2012年2月—2012年8月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九局局长
任期
2010年4月—2012年2月
继任刘正荣
个人资料
出生1957年3月(67岁)
 中国湖南省常德专区南县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80年10月-2021年8月17日被开除)
母校北京大学
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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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高中毕业后任教于南县一中,后参加恢复高考首届考取北京大学中文系,并在毕业时接受国家安全部系统招聘,进入北京语言学院等院校进修。此后任职于《中国青年报》国际部,1989年随丁望创办《中华工商时报》,与胡舒立杨大明等人皆为同事[3][4]。1994年,转任《中国青年》杂志社副总编辑,后担任社长[5]。2003年,调任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总编辑、中国青年出版总社副社长。2006年,调入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历任五局(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局)副局长、九局(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十局(网络新闻应急局)局长[1][3][6]。2012年,获任命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3]。2015年,改任中共中央政法委网络舆情应对与依法处置协调小组组长、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系教授[1]

2021年3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彭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7]。8月17日,遭到开除党籍处分[8]。10月,被提起公诉[9]。12月23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彭波受贿一案。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彭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促成诉讼和解、拓展网络业务、违规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64万余元。彭波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指控书显示,彭波直到落马前夕仍然在收受贿赂[10]

轶事

彭波在北京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时的指导教授为萧灼基[11]。另外他也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微信公众号“长安剑”创始人[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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