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
對有效推論的哲學研究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逻辑(logic)又称理则、论理、推理、推论,是有效(或正确)推论的研究[1][2];更广泛地说,逻辑是对论证的分析和评估[3]。逻辑的目的可以是来发展评估他人的论证或构建自己论证的一套方法和原则体系[4]。
逻辑被使用在大部分的智能活动中,但主要在心理、学习、哲学、语义学、数学、推论统计学、脑科学、法律和计算机科学等领域内被视为一门学科。逻辑讨论逻辑论证一般会呈现的一般形式,哪种形式是有效的,以及其中的谬论。
逻辑推理通常可分为三种:归纳推理、溯因推理和演绎推理。 科学方法都属于归纳推理, 没有必然性。 数学则属于演绎推理。
在哲学里,逻辑被应用在大多数的主要领域之中:形而上学/宇宙论、本体论、知识论及伦理学。
在数学里,逻辑是指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形式逻辑是研究某个形式语言的有效推论[5]。主要是演绎推理。 在辩证法中也涉及到逻辑[6]。数理逻辑是研究抽象逻辑关系和数学基本的问题。
在学习、推论统计学里,是研究最大可能的结论。主要是归纳推理、溯因推理。
在计算机科学里, 是研究各种方法的性质,可能性,和实现在机器上。主要是归纳推理、溯因推理,也有在归纳推理的研究。
从古文明开始(如古印度[注 1]、中国古代[注 2]和古希腊)都有对逻辑进行研究。在西方,亚里士多德将逻辑建立成一门正式的学科,并在哲学中给予它一个基本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