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声(1980年8月2日—),是名台湾学生,就读台湾大学期间在校园内打篮球时因不明原因昏迷,急救后仍未脱离持续性植物状态。事件发生后引起校方与家属间的争执。父亲张文政一方面透过批踢踢BBS和大众媒体大肆抗议校方处理不当,另一方面架设网站与相簿展示张振声陷入昏迷后的样貌,使其成为台湾网络文化中最具知名度的病患之一。
生平
张振声1999年自国立台中第一高级中学毕业,考入国立台湾大学土木工程系。父亲张文政为逢甲大学机械与电脑辅助工程学系教授,母亲名为林素月。
2000年3月21日下午两点四十分左右,张振声与同学在校园前门附近的篮球场打球时,突然昏迷倒地。同学立即通报附近的体育老师,老师则请同学通报校内健康中心。健康中心派救护车与护士看诊时,发现张振声似乎已无呼吸与脉搏后,通报校内医生前来治疗,在场同学则拨打119。张振声被送至台大医院急救后,已陷入重度昏迷。他从未脱离持续性植物状态,并仰赖家人在台中市家中全天照顾。
张文政调查发现学校纪录送医时间晚了25分钟,消防局纪录晚了33分钟,两边纪录不同,但都明显延误。
纠纷及诉讼
该事件之后,父亲张文政对台湾大学校方处理大感不满,并提出多项疑点指出校方处理不当。下列是张文政提出的疑点大纲:
- 健康中心处理不当,一开始仅派护士前来诊疗,却未动用驻校医师前来急救。
- 校方和台北市消防局皆未启动双轨制到院前紧急救护,而是派装备不齐的救护车前来。
- 校方在篮球场外架设的围栏延误救护时间。
- 救护车不由篮球场旁的侧门离开,而是由数十米外的正门走出校门。
- 救护车不将张振声送往学校附近的三军总医院汀州院区(只有150米),而是送往四公里外的台大医院急救。
但在国赔案一审,民国94年08月23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91年重国字第3号民事判决,王贞秀法官以以下理由判决张文政败诉:
- 救护纪录表并非当场纪录,而是事后在台大急诊室补登,且救护纪录表记载之时间仅为约略之时间(就是凭印象)因此法官采认台大急诊室所做之病历记录。
- 法官认为篮球场设置之铁丝网及铁门有其必要性,且铁门虽然上锁,但可以用人力直接移开,周边设置之路障也设有替代道路可通行,故无法以此遽认该设置管理有欠缺与张振声成为植物人有直接关连。
- 依台湾急诊医学会引用国外文献之鉴定,即使张振声直接送至三总,也早已超过急救黄金时间,其存活率仅剩2-5%故路障与张振声成为植物人无直接关连。
- 台大的救护车并不属于“双轨制紧急救护医疗系统”所管辖,故无所谓责任医域及应送责任医院之规定,且台大医院设有全国唯一可取代心脏功能之体外循环机,可提升张振声之存活率,且双轨制系统为消防局派遣中心方可启动,跟台大校医毫无关连。
另外,张文政也对事后台大校方未给予任何赔偿感到愤怒,认为台湾大学救护过程延误过失之多,却仅仅给予书面上的歉意,并于2003年10月正式给予张无限期延长学籍文件外,而不曾提供任何实际上的协助与赔偿,即与该事件完全撇清关系,显然不负责任且藐视学生安危。2004年7月27日张文政当众撕毁延长学籍之文件[1] 。
2005年张文政曾向法院申诉请求国赔1700多万生活费,但于2005年8月23日被驳回,理由是台大篮球场和道路设计没问题,校长等也没有疏失。
2010年5月12日下午两点十九分由PTT FCU_TALK板传出张文政小中风,但无大碍。
张振声昏迷之后,校方不理睬的态度除了让张振声家属感到不满外,亦因为对司法失去信心,让张振声之父张文政展开一系列抗争活动:一方面在2001年4月架设网站发表抗议文章外,自2004年起开始在批踢踢以及不良牛牧场等校园BBS大量发布标题耸动的文章表达对校方与司法的不满。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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