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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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陵县,战国末期时设置的县,清乾隆《泰和县志》引南宋淳熙《西昌志》:“秦始皇二十年,置庐陵县。”[1]。
庐陵一名来源在《水经注》说其是因泸水故名。
秦、汉、三国时期,庐陵县治设于泰和县城西三里,明《永乐大典》引《吉安府图经志》:“西昌故城,在泰和县西三里,《舆地志》云:汉时为庐陵县,属豫章,后改为西昌县。”
东汉建安四年(199),孙策遣孙辅平定庐陵郡,改庐陵县为西昌县(今吉安市泰和县)[2],为庐陵郡治。
隋开皇十年(590),改石阳县(东汉永元八年分新淦县置)为庐陵县(今吉安市吉安县)[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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