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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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广州市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成立于2018年1月16日[1],取代广州市监察局的职能。广州市监察委主任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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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合署办公, 主任 ...
合署办公 |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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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主任 | 杨飞 |
副主任(2) | 余向阳、冯慧光 |
委员(4) | 刘利人、王普华、朱永飞、林钰泽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
组织上级机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国家监察机关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
联络方式 | |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合署办公场所 | |
实际地址 | 广州市法政路30号 |
对外官网 | 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广州市监察局 |
成立时间 | 2018年1月16日 |
对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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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主任为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