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面 (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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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研究的层面,也称平面,语言学上指语法研究的几种视角, 包括句法层面、形态层面、语义层面和语用层面。 语法层面的方法论受到了查尔斯·莫里斯的符号学的影响。1981年,胡裕树在其主编的高校教材《现代汉语》里提出了“三个平面”思路,即句法、语义和语用层面[1],之后胡裕树、范晓又在《试论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中比较详细的讨论了这一思想并举例分析。[2]“三个平面”研究思路的确认,是80年代中国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大发展时期最重要的理论建树之一,确立了现代汉语语法立体研究的观念。[3]
汉语以外,也有相似层面论提出,如角田太作在探讨日语和英语当中主语的定义时,主张应当从“语法分析的四个层面”(文法分析の四つのレベル)去分解主语,即动作者(施事)、主格、主题、主语,对应语义层面、形态层面、语用层面和句法层面。[4]对比“三个平面”,角田的“四个层面”还囊括了汉语语法研究所没有的形态变化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