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富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一段时期内特定政治身份的历史名词,这种身份在个人档案中填入个人成分或家庭成分栏。 划分标准 如果家庭拥有土地,虽然也收取地租或雇佣农工,但自己和家庭成员也参加劳动,为“富农”,多余土地也要没收,但不属于被打倒的阶级。“半地主式的富农”。“有重大反革命行为”的富农,叫做反动富农[1]。 参考文献 [1]《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一九五○年八月四日政务院第四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布). [2021-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1).
富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一段时期内特定政治身份的历史名词,这种身份在个人档案中填入个人成分或家庭成分栏。 划分标准 如果家庭拥有土地,虽然也收取地租或雇佣农工,但自己和家庭成员也参加劳动,为“富农”,多余土地也要没收,但不属于被打倒的阶级。“半地主式的富农”。“有重大反革命行为”的富农,叫做反动富农[1]。 参考文献 [1]《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一九五○年八月四日政务院第四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布). [2021-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