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步枪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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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步枪队是孟加拉国的准军事力量,隶属内政部,但其指挥官均来自军方,主要负责边境巡逻,共有6.7万名成员。
孟加拉国步枪队成立于1795年6月29日。当时,这支部队的名称是Ramgarh地方营。士兵人数为448人。拉姆加尔地方营由六磅炮弹、四门大炮和两支非正规骑兵组成。由于边境地区问题的增加,这支部队参加了山区的行动。
1861年,Ramgarh 地方营重组,有 1,454 名东部地区正规和非正规警察部队成员,并将其命名为边防卫队。其总部设在吉大港;它包括Kamrup,Goalpara,Lakshmipur,Sylhet和Tripura的边境哨所。1879 年,这支名为 Special Company 的部队成员在皮尔卡纳建立了他们的第一个基地。1891年,这支部队进行了重组,边防卫队更名为孟加拉国宪兵。孟加拉国宪兵分为四个连。它一直持续到 1919 年。1920年,孟加拉国宪兵改组为东部边境步枪队。东部边境步枪被分成16个排,并部署以保护边境。它一直持续到 1946 年。
1947年印度脱离英国统治后,东部边境步枪队更名为东巴基斯坦步枪队。它的简称是 EPR。加尔各答大都会武装员警特遣队和来自孟加拉国和西巴基斯坦的1000名士兵加入了这支部队。陆军军官是从 EPR 的军队中招募的,以提供有效的领导和指导。
该国独立后,EPR部队于1972年3月3日进行了重组,并命名为孟加拉国国步枪(BDR)。从1980年3月3日起,政府授予其国旗以表彰这支部队。1997年3月16日,为BDR部队采用了三色组合印花布制服。BGB旗帜。
2009 年 2 月 25 日和 26 日,BDR 的一些不守规矩的士兵在达卡的 Pilkhana 总部进行了发动叛乱。但BDR法案规定对罪犯的惩罚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有必要修改法律。这支部队的名称改为孟加拉国国边防卫队(BGB)。
2009年2月25日至26日,孟加拉国步枪队的成员在首都达卡的步枪队总部发动叛乱,并和政府军警发生枪战,事件共造成50多人死亡[1]。参与兵变的步枪队士兵于26日晚间全部解除了武装[2]。
2013年11月5日,孟加拉国首都达卡的特别法庭宣布对领导叛变823名士兵和23名公民的判决结果,有多达152名士兵被判死刑、161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262人面临十年徒刑,涉援助叛变的孟加拉国反对党议员和执政党官员也被判刑。然而人权组织“人权观察”表示,让上百名被告挤在一个法庭上,被告根本无法与辩护律师交谈,有违国际法定秩序。该组织还指控,审判过程存在刑求逼供情形,至少47人死于狱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