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政府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多伦多市政府(英语:municipal government of Toronto,又称City of Toronto government或City of Toronto)[1]是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的地方政府。其架构及权力在《多伦多市法令(英语:City of Toronto Act)》中列明。 多伦多市政府的权力由其立法机构多伦多市议会行使,该机构由市长及25名市议员组成。市议会制定附例,批准支出,并直接负责监察城市及其机构提供的服务。
多伦多市政府(英语:municipal government of Toronto,又称City of Toronto government或City of Toronto)[1]是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的地方政府。其架构及权力在《多伦多市法令(英语:City of Toronto Act)》中列明。 多伦多市政府的权力由其立法机构多伦多市议会行使,该机构由市长及25名市议员组成。市议会制定附例,批准支出,并直接负责监察城市及其机构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