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清(1524年—1590年),字公直、直卿、直甫[1],号寅所[1],谥恭肃,云南都指挥使司云南后卫军籍浙江嘉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甲辰进士,万历间官至太子少保、吏部尚书。卒谥恭肃。
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严清乡试中举;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联捷甲辰科进士,授四川富顺县知县,为官廉洁爱民,颇有名望。丁母忧归乡[2],之后起用邯郸县知县。进入中央后,担任工部主事、工部屯田司郎中[3],负责主持北京外城和皇陵,工程结束后,属下没有丝毫贪赃公款的行为。随后父亲去世[2],除服后,补兵部郎中,升任保定府知府,任内废除每年的保定府到京师所承担的库役、赈灾开垦荒地并逮捕盗贼,百姓将他与此前知府吴岳齐名。历迁易州副使、陕西参政、四川按察使[4]。隆庆元年,任四川右布政使[5],均以廉洁能干而闻名,朝廷官员屡次举荐[6]。
隆庆二年(1568年),严清以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5]。未上任,改为四川巡抚[7]。他在四川任内担任巡抚多年,下属畏惧他的威严、相互劝诫并加以自律,所以一时之间四川官员少有贪赃违法的案件。他废除了团操成都的安排,并接受番人入贡。当时陕西民变流窜作案到四川境内,当时巡按御史王廷瞻弹劾严清纵容流寇。当时大学士赵贞吉进言劝阻,隆庆帝不听,命解除严清官职,严清遂辞职不出仕[8]。
万历二年(1574年),明神宗起用严清为山西巡抚[9]。不久,万历三年,改为贵州巡抚[10],历任南京[11]、北京大理寺卿[12]。万历五年,任刑部右侍郎[13],同年改吏部右侍郎[14]、吏部左侍郎[15],万历六年,担任刑部尚书。当时张居正当政,各部尚书只有严清不攀附他。张居正死后,冯保家被抄,查到官员馈赠礼物的账本,上面唯独没有严清名字,因此深得明神宗器重。恰逢吏部尚书梁梦龙被罢免,即以严清接替。他在任内对官员考察、任免亲力亲为,没有官员侥幸升职。大臣们知道他廉洁简朴,都不敢找他请托办事。六个月后,他因病休息,明神宗之后仍多次询问内阁他是否康复。万历十五年,兵部尚书空缺,特以杨博先例,起用严清担任。然而使者抵达后,严清的病情更加严重,无法赴任。三年后,他因病去世。赠太子太保,谥恭肃[16]。
事迹
家族
五世祖严子敬,曾祖严亮。祖父严暠。父严锳 。母余氏。重庆下。岳父施昱。
有孙严昌祖 、严似祖。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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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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