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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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厦道为清朝福建省下辖的的四级地方行政区,为1684年至1727年清朝管辖在台领地的行政区名称,与厦门共署,也是该地最高地方政府官署、或实际地方统治者官职的简称,1727年之后台厦道分出台湾道,最大差别是台湾与福建厦门地区分治而管辖,道署衙门也从厦门移至台南。
Quick Facts 台厦道, 首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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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区划或官署名称方面,台厦道所属区划之道,为清朝特殊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地位介于省与府之间,而台湾清治时期这段时间,台厦道正属福建省所管辖,地位位阶低于福建省,高于府,如泉州府或漳州府的建制。
台厦道亦为这阶段台湾统治者的官职简称,全名为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