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
1849年創建的一個法院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英语:Supreme Court of California)是加利福尼亚州地区司法系统的终审法院,总部位于旧金山的厄尔·沃伦大楼内,总部大楼的命名是为了纪念第14任美国首席大法官、第30任加州州长厄尔·沃伦。[1][2]加州最高法院还会于洛杉矶及沙加缅度的办公大楼进行审讯,其判决于加州所有法院具有约束力。[3]
Quick Facts 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California, 设立 ...
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Californi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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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图章 | |
设立 | 1849年 |
所在地 | 旧金山(总部) 沙加缅度 洛杉矶 |
所在国 | 美国 |
设立法源 | 加利福尼亚州宪法 |
上诉法院 | 美国最高法院 |
法官任期 | 12年 |
法官人数 | 7人 |
网址 | supreme |
首席法官 | |
现任 | 塔妮·坎蒂尔-沙卡伊(英语:Tani Cantil-Sakauye) |
首长上任时间 | 2011年1月3日 |
首长卸任时间 | 2023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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