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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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查制度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实施或委托实施的对言论或作品审查与查禁,以配合对内宣传。审查对象主要以被认为对中共不利的新闻、评论与创作为主,例如自由民主、言论自由、普世价值、人权、民怨、宗教、无政府主义、新闻自由,LGBT、裸体、性,境内不平等、冲突、示威、社会运动(如文化大革命、六四事件)、政商丑闻(国际揭秘文件,如巴拿马文件)、不当作为、被认定的传销组织、邪教、分裂组织、恐怖组织(如伊斯兰国),以及有关境外新闻源等等。自习近平在2012年出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执政后,中国的审查制度变得更加广泛和严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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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查的领域覆盖了教育、研究和知名的各种大众媒体,例如广播、电视、电影、音乐、光盘、广告、报刊、图书(文学)、邮递、短信、互联网(社交网络、即时通信、互联网电视、自媒体)、游戏等。当局虽然主张其有权在其境内控制互联网内容,称这些举动“并不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2]。可尽管如此,当局却依然对海外敏感资讯有一定的重视与研究,官员可以根据其官阶浏览相应的非公开的“内部参考”信息。
2006年,无国界记者组织将该国出版审查的程度列为“非常严重”,是五级制中最高、最差的级别[3]。2012年开放网络促进会将该国互联网审查在政治和冲突、安全这两项中标为“普遍屏蔽”,在社交、互联网工具两项则标为“大量屏蔽”,分属所有五个标度中最差的两个级别[4]。非政府组织自由之家在2005年将该国新闻自由状况评为“不自由”,属于其中最差的一个级别。其表示,“当局通过党委对新闻素材的监控、对记者的限制以及对自我审查的怂恿等复杂的组合拳控制新闻媒体,达到其想要的目的”[5],2011年,越来越多的活动家在互联网上被“封杀”[6]。据多家外国媒体报道,自从习近平2012年上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来,中国的出版自由进一步下降[7][8]。